恋爱期间花的钱分手后能要吗

婚姻指导

  不能要。恋爱期间的花费属于共同财产,分手后是可以要回来的。
《婚姻法》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(一)工资、奖金;(二)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(四)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扩展资料
恋爱期间为了增进感情而发生的开销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,一般认为是男女朋友之间正常的人际交往支出,这部分钱是属于个人所有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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