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济南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时间: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上午8:30-11:30,下午13:00-17:00。
二、济南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:1.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;2.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;3.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;4.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;5.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,双方填写《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》,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;6.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;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。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,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。